广水市2021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国家教育方针,坚持有利于培养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有利于引导初中阶段教育教学,坚持公正公平,提高考试信度,坚持以考促建,以考促教,以考促用,切实推进我市实验教学的扎实开展,提高实验室在教学中的应用成效,充分发挥实验仪器设施在理科教学中基础支撑作用,推动高中阶段教育优质特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组织领导
市教育局成立2021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领导小组。
组 长:黄 凌
副组长:陈诗泽 程 功 吴小林 张国树 魏传波
彭修贵 周 宝
成 员:阁大才 郝毓平 付志文 殷林权 李文杰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督促、协调考试工作。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具体负责本方案的组织实施。
各镇办事处中心中学和初中、有关民办学校要成立中考实验技能考试领导小组,制定本校的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考试对象、报名注册
参加2021年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凡参加实验技能考试的学生,以镇、办事处(市直学校以学校)为单位,按照中考体育实验技能考试准考证的报名号的顺序,从小号到大号填写《随州市2021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报名册》。报名册在广水电教装备干事微信群下载。本乡镇办事处内学校间学生名单不留空行,每24人为一组,在报名册上注明组号,考生报名注册后,不得更改。报名册于2021年4月5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上传市教育技术装备站邮箱zbz6233****@163.com。
根据鄂价费[2013]2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要缴纳考试费12元,其中8元上交市教育技术装备站,4元留考生所在考点学校作为考试费用,各校不得另行加码收费。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考试经费不足部分从地方经费中解决(鄂教基[2003]39号)。
四、考试内容、分值及时间
根据《根据随州市2021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实施方案》,各参考学校务必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要求,切实完成现行物理、化学、生物教材中学生分组实验教学任务,备足本年度实验教学所需的化学试剂等消耗性实验材料,督促教师和学生做好各科实验。本次考试主要考查学生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分析,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误差分析。根据随州市教育局要求,考试试题适时在广水电教装备干事微信群公布,每位考生随机参加理化生三科中两科实验技能的考试,届时各考点学校应仔细阅读试题,备好备足试题涉及到的仪器、材料、药品,其中试题涉及到的被测物由市考试组准备。
每位考生考试卷通过电脑摇号抽签确定,每份试卷分值10分,按考试成绩记入考生中考总分,每份试卷考试时间为15分钟。全市2021年初中毕业和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时间安排为:4月5日前完成报名工作,4月12日-21日为考试时段,4月24日-28日进行登分、复核和试卷分析。
五、考点设置及要求
考点设置的具体评审标准依照《随州市初中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考点资格评审细则》(附件四)执行,达到90分以上者方能设置考点。考点原则上设置在镇、办事处中心中学。离考点较远,且具备考试条件的初中可申请单独设置考点。所有设置考点的学校需向市教育技术装备站递交申请报告,并附本考点实验技能考试实施方案。
考点应在同一楼层设立两个考室,每个考室摆放实验桌24张,实验凳24个,靠椅7个,讲台1个,仪器药品储备台1个,要按照《考室实验台布置平面图》(附件一)进行布置。考试所用的仪器药品要进行校验和检验,确保正常使用。考试试题及所需仪器、药品清单另行公布。
各考点要在校门悬挂“广水市2021年中考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中学考点”横幅,在考场醒目处摆放“端正考风、严肃考纪”的标语牌,张贴《考生守则》(附件二)、《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附件三)、《考室实验台布置平面图》、《考室平面示意图》、《考试时间安排表》等。考场周围5米处设置警戒线,保卫人员应禁止非考务人员进入警戒区内,各考点学校要为架设考场监控设备提供方便,给考生创造一个严肃、安静、便利的考试环境。
六、考试工作人员的设置及职责
每个考点由市教育局中考实验技能考试领导小组指派监考组长1名,主考2名,监考教师12名,负责考务及现场评分。各考点要成立考试专班,设副主考1名,由学校校长担任,协助监考组长搞好考务工作;理、化、生实验教师各1名,由考点学校选派,在准备室负责准备、补充和调换考试所需仪器、药品;领考员2名,负责分发学生考室签号,引导考生按时进入考室,掌握考生缺考情况并及时与监考组长联系;保卫人员1名,负责考场周围的秩序和安全;司铃员1名,负责准时发出开考和结束考试的铃声。无胸牌人员及佩挂黄色胸牌的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室。
七、考试程序
1、抽签。每半天考前40分钟,在监考组长、主考在现场情况下,由副主考电脑即时抽签确定每个学生的考室号、实验台号及卷别。现场打印考生分组考试表、学生实验技能考试签号和考场学生考试校验表。将分组表和校验表发给主考,每场考前20分钟,由监考组长将考试签号发给领考员,由领考员发放考生实验签号。
2、考生凭准考证和考试签号入场考试。考试顺序按报名册所编的小组顺序进行。考生拿到签号后,按考室在场外顺序排队,考试预备铃响后,在领考员的引导下进入考室,到签号上指定的实验台前就座,将准考证和签号一并放在实验台的左上角。监考教师检查准考证和签号,并与学生核对无误后,要求考生在试卷上填写学校、姓名和报名号,熟悉实验台上的仪器、药品和试卷内容。考试铃响,主考宣布考试时,考生开始操作,并按试卷要求解答试卷。监考教师认真监考并做好考生考试过程中错误环节的记载。实验完成后,考生应整理仪器复位,清洗器材。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停止操作,立即交卷,携带准考证及文具退场。
3、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把所记载的考生考试中的错误环节及时填写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并当场评分,签上姓名,将所监考学生的试卷交给主考。主考认真检查后,按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整理,并将考场情况记载表附前页装订,每半天考完后将试卷交监考组长保管。
八、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信度
监考教师委托非涉考单位组员,由考试领导小组审定,市教育技术装备站对监考教师进行业务培训和考风执纪教育。
各考点要切实加强对实验技能考试工作的领导,要对相关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严格按照考务细则办事,各考点要安装监控录像设备对各考室实行全程监控,严肃中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结果公正可信。对违纪舞弊者,依据《随州市高考、中考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随教发[2001]13号)按《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查处。考试过程中除巡视员、监考组长、监考教师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室。实验人员只能在场次之间的休息时间内进入考场更换仪器和添加药品。
九、考试作息时间安排
1、作息时间。每天上午8:00开始,12:00结束,下午14:00开始,17:30结束。
2、考试时间。每场预备时间5分钟,考试时间15分钟,场次之间间隔5分钟(每一场的结束时间为下一场的预备时间)。
例如:
场次 | 组号 | 预备 | 开始 | 结束 |
第一场 | 1、2 | 8:00 | 8:05 | 8:20 |
第二场 | 3、4 | 8:20 | 8:25 | 8:40 |
第三场 | 5、6 | 8:40 | 8:45 | 9:00 |
…… | …… | …… | …… | …… |
3、各考点的考试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一:考室实验台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考生守则
附件三: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
附件四:随州市初中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考点资格评审细则
2021年3月18日
附件一:
考室实验台布置平面图
注:
1、实验台号只写数字,不写卷别,统一贴实验台左上角。
2、第一考室( 实验室)1—12号台上布置 卷所需仪器、药品;13—24号台上布置 卷所需仪器、药品;第二考室( 实验室)1—12号台上布置 卷所需仪器、药品;13—24号台上布置 卷所需仪器、药品。台号具体卷别视随州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试题情况另行通知。
3、图中“O”表示监考教师所在的位置。
4、每个考室备订书机一个,订书钉一盒。
附件二:
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室布置的督促检查工作,考试过程中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保证考试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维护考点纪律,又要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时,应及时报告,考点办公室派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二、应认真准确掌握考试时间,不准考生提前答题,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三、工作时间不得请假或中途调换,如因特殊情况必须请假或调换者,须经考点办公室批准。
四、监考人员工作态度要严肃认真,不能擅离职守,更不得徇私舞弊。在考室内不准吸烟,不准阅读书报,不准高声谈笑,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
五、除监考组长、主考、副主考和市、县(市、区)巡视员及添加药品试剂的工作人员可进入考室外,监考人员应制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室。
六、考生试卷如有缺题,监考人员应及时补发。考生如因考题字迹不清提出询问时,监考人员可以当众说明,但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七、监考人员如发现考生有犯规或舞弊行为,应立即对考生提出劝阻,提出警告及时处理,并将情况如实记入《考室登记卡》内,同时及时报告监考组长。凡给予学生扣分或取消考试资格者,需经考点办公室同意。
八、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清理好考场,关好门窗,并向考点办公室汇报考室情况。
附件三:
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
考 生 守 则
一、考生应按统一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排队领签,在领考员的安排下候场。
二、每场考前5分钟,考生持准考证进入考室,考生除自带钢笔、圆珠笔外,书籍、资料、笔记本等,均不得带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室后,按顺序入座并将准考证放在实验台左上方。分发试卷后,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然后检查实验仪器是否完备。
四、监考教师宣布开考时,考生才能答题。监考教师宣布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放在实验台上,带上学习用具迅速离开考场。
五、考生进入考场应保持肃静,不谈笑,不交头接耳,不左顾右盼。答题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注意字迹清晰,卷面整洁。
六、考生交卷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七、考试期间,考生因突发疾病经考点负责人同意和已交卷两种情况外,不准以其它理由离开考室。
八、考生必须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严格遵守本守则。凡有携带规定以外的工具、资料进入考室,经制止不改的,在考室内交谈、喧哗或其它影响考试秩序的,将视情况轻重给予扣分、记零分或取消实验技能考试资格的处罚。
附件四:
随州市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
考试管理处罚暂行规定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全市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的管理秩序,保证考试的顺利进行,保障考生和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依据随教发[2001]13号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违反全市初中毕业、升学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管理的,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本规定处理。
第三条 市教育局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各区、市中考实验技能考试办公室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违纪的具体事宜,在职人员违反全市考试管理需要给予行政处分的,按随教发[2001]13号文件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扣分、记零分或取消当年实验操作考试资格的处罚。
(一)试卷上不写全姓名、准考证号的;
(二)携带规定以外的工具进入考室,经制止不改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笔答题的;
(四)考试结束铃响后继续答题的;
(五)请他人代考的;
(六)在考室内大声喧哗、故意损坏仪器,严重扰乱考试秩序的;
(七)偷看、抄袭他人答卷的;
(八)将试卷带出考室的;
(九)捏造事实诽谤,诬陷考试工作人员或采取暴力侵犯考试工作人员人身权力的;
第五条 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当年考试工作人员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至行政处分。
(一)考试中不履行职责,吸烟、看书、看报、打瞌睡、聊天、擅自离开岗位,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二)在评卷、统分中错评、漏评积分差误较多,经指出仍不改正的;
(三)利用监考或从事考试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的;
(四)提示或暗示考生答卷的;
(五)指使、纵容、创造条件或伙同他人舞弊的;
(六)为考生提供答案的;
(七)偷换、涂改考生答卷、考试成绩的。
第六条 本处罚规定从2002年起执行
附件五:
随州市初中理化生实验技能考试
考点资格评定细则
学校:
项 目 | 内容 | 满分 | 标 准 | 评 分 办 法 | 得分 | 情况 记载 | |
一 实 验 用 房 、 设 备 设 施 35 分 | 实验室 | 10 | 数量2间,每间面积≥75m2,布置合理 | 少一间扣2分,面积小于68m2扣2分,少于50m2不得分 | |||
仪器室 | 5 | 数量≥2间,每间面积≥36m2 | 少一间扣2分,每间面积小于36 m2扣1分 | ||||
准备室 | 2 | 数量2间,每间面积16m2 | 少一间扣1分,每间没有准备台扣0.5分 | ||||
桌 凳 | 6 | 每间专用桌12张,实验凳50个 | 少一组扣2分,共用桌或凳 扣2分 | ||||
仪器柜 | 6 | 不少于20个或20m2 | 少一个或1m2扣1分 | ||||
水电 窗帘 | 4 | 生化实验室水到桌;物理实验室电到桌;室内照明符合要求,有红黑两色遮光窗帘 | 缺一项扣1分,每项不规范或不完整扣0.5分 | ||||
安全 | 2 | 化学实验室有排风扇,有危险药品专柜,污液排放处理合理 | 缺一项扣1分 | ||||
二 仪 器 配 备 10 分 | 标准 | 10 | 按II类标准配备 | 1、抽查10种物理演示仪器,每缺一种扣0.5分,最多扣2分; 2、抽查10种物理分组仪器,每缺一种扣1分,每种每少一组扣0.2分,最多扣2分; 3、抽查10种玻璃仪器和10种药品,每缺一种扣0.5分,最多扣2分; 4、抽查10种生物仪器,每缺一种扣0.5分,最多扣2分; 5、发现一件仪器不完好扣0.5分,最多扣1分 | |||
数量 | 演示实验仪器配备100%;分组实验仪器配备100% | ||||||
质量 | 仪器设备完好率90%以上 | ||||||
三 实 验 室 管 理 25 分 | 人员 | 5 | 专职2人,专科以上学历,业务素质好 | 少1人扣1分(兼课人员课时不得超过30%),学历不达标扣1分,最多扣3分 | |||
制度 | 5 | 1、各种制度健全、规范,并存放或悬挂在相应位置; 2、无“火、盗、蚀、伤”事故发生; 3、实验教学区域内文明、卫生、静美 | 1、缺一项制度扣1分,不规范扣1分,最多扣3分; 2、发生严重事故此项不得分 | ||||
仪器 管理 | 10 | 1、仪器分种、分类、定室、定柜、定位、编号制卡、存放科学方便、整齐; 2、维护保养经常,无锈蚀、无灰尘; 3、仪器按规定报损 | 一项不合格扣0.5-1分,最多扣5分 | ||||
财务 管理 | 5 | 1、学校有仪器设备经费帐和数量明细帐; 2、实验室有仪器实物分类登记帐; 3、帐、物、卡相符;手续齐全 | 一项不合格扣1分,最多扣3分 | ||||
四 实 验 教 学 与 教 研 30 分 | 重 视 程 度 | 领导 | 7 | 1、学校有领导分管,并有听课记载; 2、教学工作计划中有实验教学计划; 3、每学期仪器药品经费有投入; 4、实验人员福利、职称解决好 | 通过查笔记、个别谈话方式了解,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3分 | ||
教师 | 1、有学期教学计划; 2、有实验备课内容; 3、有实验课过程记载和效果分析 | 缺一项扣1分,最多扣2分 | |||||
实 验 开 出 率 | 演示 | 20 | 1、按教材开齐全部演示实验; 2、借还记载清楚、规范 | 缺一次扣1分,无记载扣2分,低于80%不得分,最多扣5分 | |||
分组 | 1、开出率不低于80%; 2、遵守制度,文明操作,认真填写各项登记和实验报告 | 每缺做一次扣2分,低于80%不得分,最多扣5分 | |||||
教 研 活 动 | 自制 教具 | 3 | 近三年有教具参加县(市、区)以上评选获奖 | 没有扣1分 | |||
实验 论文 | 近三年有实验论文参加县(市、区)以上评选获奖 | 没有扣1分 | |||||
教学 研究 | 本学年有实验教研活动,记载清楚 | 没开展扣1分 | |||||
合计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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