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
考试实施方案
(试行)
一、考试目的
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督促学校开足开齐实验课,引导学生认真上好实验课,提高学生科学素养和动手能力。
二、考试对象
具备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资格的八年级、九年级学生。
三、考试范围、内容及分值
1. 范围:初中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上规定的学生必须掌握的实验技能。
2. 内容:主要考查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分析,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分析。
3. 分值:物理、化学、生物每科10分,总计30分记入中考总分。其中: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八年级下学期举行;物理、化学两科实验操作考试合并在同一场次,在九年级下学期进行。
四、考点设置
考点设置原则上以初中学校为单位,设点前要严格审查考点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实验用房、实验设施、仪器设备、实验教学的开设及管理等方面。考点必须备齐二类及以上的实验设备。保证物理、化学、生物各1个实验室。凡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初中学校不能设置考点,其考生到就近符合条件的初中学校参加考试,并承担相应的仪器、药品损耗费。随县、广水市、曾都区所属初中考点设置资格由县(市、区)教育局初审后报市教育局审定,相关工作由市电教馆组织承担。
五、组织和实施
实验操作考试在市教育局统一领导下,由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市、县两级电教馆(电教站、教育技术装备站)具体实施。考试过程应全程录像,存档备询。各地要制定周密的实施细则,为考试提供必要的安全和后勤保障。
(一)命题
由市电教馆统一命题、制卷。命题将突出新课程标准教学理念,重点考查学生实验设计、实验探究、实验操作过程的规范。
(二)报名
凡参加实验操作考试的考生,必须是当年学校在籍的初中学生,由考生所在学校按当年中考的报名号顺序组织报名(八年级按学籍号),考生的准考证号即中考的报名号(八年级学籍号即报名号)。准考证由各县(市、区)印制,准考证上应有考生近期登记照片。县(市、区)按时间要求统计辖区内理化生实验操作报考学生人数,经确认无误后,报送至市电教馆,市电教馆印制相关的表格和试卷。
(三)监考教师的选调和培训
各县(市、区)在考试前,考试每组按师生比1:3的标准选聘监考教师。对选聘的监考教师,各县(市、区)要进行业务和纪律方面的培训,培训合格,方能上岗。
(四)考试组织
市电教馆负责全市实验操作考试的组考和管理。随县、广水市、曾都区教育局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考试方案,组织实施实验操作考试;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所属初中学校由市电教馆组织考试。
(五)考试时间
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时间为每场10分钟,九年级物理和化学实验操作合并在一场考试的时间为每场15分钟。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时间安排为:每年3月下旬完成报名工作;当年4月上旬各县(市、区)确定考点,选调、培训监考教师;4月中下旬为考试时间,5月中旬前完成各项组考工作。具体时间和组考方案另文下发。
(六)补考
随迁子女返乡、转学等原因在八年级未按时参加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的,由各县(市、区)组织安排补考。补考参加当年八年级生物实验操作考试。
(七)成绩上报
各县(市、区)的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汇总成绩刻制光盘在5月中旬上报市电教馆,由市电教馆审核验收后移交市教育考试中心。所上报的成绩数据信息应有中考报名号(八年级学籍号即报名号)、初中学籍号、姓名、性别、学校名称、成绩等。
六、严肃考试纪律,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实验操作考试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考务细则办事,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结果公正可信。考试期间,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考试检查巡视。考试组织部门有关人员要严格遵纪守规、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冒名替考、涂改伪造成绩等舞弊行为。凡违反考试纪律人员,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随州市高考、中考招生管理处罚暂行规定》(随教发〔2001〕13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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