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
(试行)
根据《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鄂政发〔2016〕16号)和《湖北省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鄂教幼高〔2017〕1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方案。
一、考试目的
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化体育教学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引导各地各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程,帮助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使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提高全体学生体质健康水平,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具有主动性激发作用。
二、考试对象
随州市初中在校学生。从2021年9月入学的初中一年级开始执行。
三、考试内容与分值设定
体育考试实行平时考核和统一现场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计50分。平时考核分三个学年(初一、初二、初三)进行,每学年5分,共15分。统一现场测试分必考项和选考项,共计35分。
(一)平时考核。分三个学年(初一、初二、初三),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版)》测试成绩(优秀5分、良好4分、及格3分、不及格1分)折算计入。每学年5分,共15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制定平时考核方案,各初中学校要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严肃考风考纪、按时完成测试和成绩录入上报。从随州市以外转入我市的初中学生,须提供原就读学校出具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学校按相关标准折算计入。
(二)统一考试。以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版)》设置项目为考试内容,分必考、选考项目。
1. 必考项目(15分):1000米(男生)、800米(女生)。
2. 选考项目一(10分):引体向上(男生、5分)、仰卧起坐(女生、5分)、一分钟跳绳(5分)、立定跳远(5分)。
3. 选考项目二(10分):篮球技能(10分)、足球技能(10分)。
每年选考项目由学生确定,选考项目一中选考两项,选考项目二中选考一项。
初中阶段在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举办和教育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举办的体育运动竞赛中获单项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达二级运动员等级,可申请选考项目二免考,计满分10分。
四、考核时间与评分标准
(一)平时考核及成绩汇总上报时间。平时体育考试、考核和测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初中体育与健康教学课程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平时考核由考生所在学校组织实施,初中毕业年级于当年5月份之前将三个学年考核总成绩报送至县(市、区)教育局,原始考试记录要保留三年备查。
(二)评分标准
统一考试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初中三年级评分标准执行;1分钟跳绳、篮球技能、足球技能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07年版)执行。
五、组织和实施
(一)考试方式
平时考核中由过程性评价和体质健康水平考核组成,由学校组织负责完成。其中体质健康水平考核按照《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中初一、初二、初三年级的评分标准确定等级。统一考试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二)考试时间
体质健康水平测试每年9—12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定。
统一考试在每年4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县(市、区)教育局确定。每名考生必须在一个单元内(半天内)连续完成。如遇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由县(市、区)教育局决定是否延时延期考试。
(三)考试顺序
统一考试的1000米和800米是考生最后参加的考试项目,其他项目的考试顺序可自行安排。
(四)场地和器材
统一考试的场地必须具备200米及4条以上环形跑道的运动场;考试使用的智能仪器设备、器材必须是经国家相关认证机构认证合格的产品。
六、免考、缓考与特殊考生的考试
(一)因残疾完全丧失运动能力,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学生可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考试成绩按满分计算。
(二)因伤病:患有器质性心脏血管病(先天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炎)、高血压、结核病、支气管扩张、哮喘、急慢性肝炎、急慢性肾炎、恶性肿瘤、各种结缔组织疾病、精神病、癫痫、类风湿病、慢性骨髓炎、各种血液疾病、近期进行的各种外科手术恢复期、侏儒症、巨人症、肥胖大于或等于Ⅰ度、严重畸形等原因考生,初中阶段免修体育课,持医院病历,可申请免考,获准免考的学生,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计分。
(三)因伤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暂不能参加统一考试的学生,可以提出缓考申请;若缓考期内仍不能参加考试,可申请全部项目或单项免考,获准免考的项目按满分的60%计算。
(四)申请免考的学生,由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详见附件),注明免考原因,出具相关证明,经家长、班主任、体育教师签字和学校批准后,报县(市、区)教育局审核并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免考申请表等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五)体育考试成绩的复核与仲裁。考生对平时考核成绩有异议的应在测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予以复核;考生对统一考试成绩有异议的,需现场向考点办公室提出申请,由考点办公室予以复核。逾时不再受理。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与健康考试是深化教学改革,推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主要途径,是实施素质教育、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的有效举措。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加大学校体育经费投入,改善考试设施、场地、器材条件,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二)严格过程管理。各县(市、区)教育局要结合实际,制定考试工作方案,明确统一考试时间、地点、保障措施以及操作流程,严格过程监管,严禁弄虚作假,严肃考风考纪。各学校要强化体育课程质量意识,满足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建立学生个人档案,科学研制体育课考核办法,树立健康运动导向,确保考核公平、公正、公开。
(三)建立监督机制。考试期间,协调家长委员参与监督考试工作,监督过程中不进入正在进行考试的考场。各县(市、区)教育局要设立体育与健康考试咨询和监督电话,及时准确地解答考生及家长提出的问题,正确引导考生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对考试工作中出现的各类违规违纪、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要按规定严肃处理,积极营造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
(四)强化安全责任。学校要落实学生常规健康体检制度,对体质异常学生,要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考生的法定监护人,并尊重监护人对学生健康状况的反馈意见。考试期间,各考点要设立医疗点,配备专业人员和急救设备。要制定体育与健康考试安全应急预案,科学处置突发安全事件,确保考生的安全。
附件: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缓考申请表
附件
随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学科考试免考、
缓考申请表
学校: 申请类别:(免考、缓考)
姓 名 | 准考证号 | 照片 | ||
性 别 | 班 级 | |||
免考(缓考) 原因及项目 | ||||
医疗单位 诊断结论 | (由学校确认伤残鉴定或医疗单位证明原件,将复印件附后页) | |||
家长签字 | 班主任 签 字 | |||
体育教师与 卫生健康教师签字 | 目测人 签 字 | |||
学校意见 | 校长签字: 学校公章: 年 月 日 | |||
县市区领导 小组审核 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分数认定 记录 | 分数: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
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备案,一份存入学生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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